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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供水用水治理条例

2006929日珠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聚会通过  200612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聚会批准  凭证20201127日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聚会通过并经2021120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聚会批准的《关于修改〈珠海市供水用水治理条例〉的决议》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施建设与治理

第三章  供水治理

第四章  用水治理

第五章  节约用水治理

第六章  执法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增强本市供水、用水治理 ,包管生涯、生产及其他供水 ,包管清静供水、用水 ,维护供水、用水双朴直当权益 ,合理使用水资源 ,增进节约用水 ,凭证有关执法、规则的划定 ,团结本市现实 ,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供水、用水及相关治理运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供水 ,是指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设施向用户提供生涯、生产和其他各项用水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供水企业 ,是指依法挂号注册 ,使用公共供水设施 ,从事公共供水生产谋划 ,肩负供水的法人。

政府对供水实验特许谋划。

第四条  市水行政治理部分是供水、用水、节水的行政主管部分 ,对供水、用水、节水举行统一妄想、治理和监视。

其他相关部分应当凭证各自职责 ,协助做好本市供水、用水、节水治理事情。

第五条  供水、用水应当以统一妄想、生长供水和妄想用水、节约用水为原则 ,优先知足城乡住民生涯用水、提供优质服务 ,并包管都会生长的用水需求。节约用水遵照妄想用水、综合使用、考究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供水设施建设的投入 ,使公共供水设施建设顺应社会经济生长的要求 ,包管优质供水。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普遍开展节约用水的宣布道育 ,提高全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应当制订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妄想 ,按期开展节约用水的公益宣传运动。

新闻媒体应当起劲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

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二章  设施建设与治理

 

    第八条  供水设施建设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及用户供水设施建设。公共供水设施是指水库、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隶属设施。用户供水设施是指与公共供水管道毗连的供水管道及其隶属设施。

第九条  公共供水设施由政府或者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

用户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举行投资建设。最低服务水压不可知足正常用水的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认真投资建设二次供水加压设施。

二次供水是指通过水箱、水池、加压装备等二次设施向用户供水的行为。

第十条  公共供水设施的妄想 ,由市自然资源部分会同市水行政治理部分派合组织体例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验。

供水设施的设计计划 ,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市水行政治理部分会同有关部分举行审查 ,并应当征求供水企业的意见。

供水设施完工后 ,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分和供水企业验收 ,并按划定报备案 ,验收及格后方可供水;未履历收或者验收缺乏格的 ,不得投入使用。水库等主要水源设施的建设 ,由市水行政治理部分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  供水设施建设使用的供水管道、质料、装备和用具应当切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第十二条  供水设施治理责任划分:

(一)结算水表以前的供水设施(含结算水表及住宅小区住民生涯用水二次供水设施) ,由供水企业认真维护和治理;

(二)结算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 ,由产权人认真维护和治理。

第十三条  除供水企业因更新刷新而改装、拆除或者迁徙外 ,任何单位或者小我私家不得私自改装、拆除或者迁徙公共供水设施。

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徙公共供水设施的 ,应当经供水企业赞成 ,并报市自然资源部分批准 ,用度由建设单位肩负。

供水企业对供水设施举行抢修造成修建物、修建物及其他设施损坏的 ,应当实时恢回复状。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涉及供水设施的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向城建档案馆或者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形。工程建设影响公共供水设施清静的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后 ,接纳响应的�;げ椒�。

第十五条  用户不得私自自建供水设施 ,不得私自将自建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管网系统直接毗连。

第十六条  水表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经授权的机构检定。对私自装置未经检定及格水表的供水设施 ,供水企业不予治理用水手续。

第十七条  用户有�;に淼囊逦� ,榨取下列行为:

(一)私自拆动、改移水表;

(二)在水表周围堆放障碍物影响抄表、换表事情;

(三)拒绝、阻碍供水企业事情职员因事情需要拆换水表。

第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国家划定实验水表按期替换制度 ,包管水表的正常运作。

水表自然损坏由供水企业认真拆换 ,有关用度由供水企业认真。供水企业应按期将水表替换情形汇总 ,并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经授权的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用户与供水企业因水表准确度爆发纠纷 ,可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经授权的机构申请检定。检定效果切合计量检定规程的 ,检定用度由用户肩负;不切合计量检定规程的 ,检定用度由供水企业肩负。供水企业按水表快慢比例追收或者退还水费 ,但只以爆发争议前最近一个抄表周期为限。

对水表准确度检定效果有异议的 ,可在收到检定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经授权的机构申请检定。

第二十条  消防供水设施包括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单位专用消防供水设施和住宅小区公用消防供水设施。

第二十一条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由市政府认真建设 ,供水企业认真维护和治理;单位专用消防供水设施由单位认真建设和治理;住宅小区公用消防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认真建设 ,物业治理单位依据物业治理服务条约约定举行维护和治理。消防主管部分依法开展监视检查。

第二十二条  消防供水设施实验专用。榨取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私自使用消防供水 ,因特殊情形确需通过消防供水设施用水的 ,应当征得供水企业的赞成 ,并由供水企业转达消防主管部分。

第二十三条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维护、火灾用水、消防演习用水等相关用度 ,由市财务列支。

 

第三章  供水治理

 

    第二十四条  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应当按期对供水水压、水量、水质等供水行为举行监视检查 ,并按期将水质、水压检测效果向社会宣布。

第二十五条  供水企业应当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 ,包管都会建成区公共供水主管网压力不低于国家划定的服务水压。

第二十六条  供水企业应当包管不中止供水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暂停供水:

(一)工程施工;

(二)设施维修;

(三)其他确需暂停供水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需要暂停供水的 ,应当将缘故原由、时间及恢复供水的时间通过公共撒播媒体或者其他方法在停水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爆发自然灾难或者紧迫事故不可提前通知的 ,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向用户发出通知。

如遇重大停水事故 ,应当实时向市水行政治理部分报告。单位和小我私家应当配合供水抢修。

第二十八条  对不中止用水或者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的 ,用户应当自行接纳手艺步伐包管水质、水压和不中止供水。

第二十九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洗濯、消毒 ,每年应当不少于两次 ,并建设档案备查。住民二次生涯用水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认真洗濯、消毒 ,并建设档案备查。其他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可以委托供水企业举行洗濯、消毒 ,并建设档案备查。

二次供水加压爆发的电费由受益用户按用水量分摊。

第三十条  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和卫生康健部分应当按期对二次供水水质举行抽检 ,并将检测效果向社会宣布 ,对两次洗濯缺乏格的洗濯单位予以转达 ,并责令限期纠正。

第三十一条  用户二次用水水质受污染时 ,应当实时向供水企业报告 ,供水企业应当连忙阻止向用户供水 ,并实时向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和卫生康健部分报告。

水质受污染的住民二次生涯用水供水设施应当由供水企业实时举行洗濯、消毒 ,其他用户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由治理单位、产权人或者受委托的供水企业实时举行洗濯、消毒 ,经市卫生康健部分检测及格后 ,方能恢复供水。

 

第四章  用水治理

 

    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当按计量效果、水价标准和定额标准准时缴纳水费。

第三十三条  用户用水实验分类计量。差别用水性子的用户共用水表时 ,供水企业应当凭证差别性子用水量确定比例收费。

第三十四条  用户需要改变用水性子、更改户名或者终止用水的 ,应当实时到供水企业治理手续。

第三十五条  榨取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私自改变用水性子 ,转供公共供水。

第三十六条  住民生涯用水实验蹊径式计量水价 ,按户计量。

蹊径式计量水价以市政府价钱主管部分会同市水行政治理部分确定的住民生涯用水综合价钱为基础 ,分为三级 ,级差在国家、省划定的有关规模内确定。

住民生涯用水基本水量由市政府价钱主管部分会同市水行政治理部分 ,凭证节约用水妄想和全市水资源以及用水状态确定 ,报市政府批准后宣布执行。

第三十七条  供水价钱实验政府定价 ,水价调解应当凭证国家、省、市划定的程序举行 ,并向社会宣布。

第三十八条  住民生涯用水实验抄表到户。新建住宅的供水应当分户设表计量 ,实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已建成住宅小区和有住宅功效的楼宇因供水设施缘故原由达不到抄表到户的 ,必需举行供水设施刷新 ,刷新用度计入供水本钱。

第三十九条  因水表爆发故障或者因用户缘故原由导致无法抄表时 ,供水企业可与用户协商选择下列步伐之一计收水费:

(一)上期用水量;

(二)按最近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

(三)按去年同期用水量。

第四十条  用户对用水缴费额有异议的 ,应当在接到水费缴纳通知之日起七个事情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异议 ,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水企业应在接到异议之日起十五个事情日内举行核实 ,并书面回复用户 ,逾期未作回复的 ,视为异议建设。

用户对供水企业的回复仍有异议的 ,可以凭证水费缴纳通知缴纳水费 ,并在接到回复之日起七个事情日内向市水行政治理部分申请确认。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应在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个事情日内予以确认 ,并书面见告供水企业及用户 ,关于供水企业向用户多收取的水费 ,应当在一个月内返还给用户。

 

第五章  节约用水治理

 

    第四十一条  爆发干旱、咸潮等突发事务时 ,为包管住民生涯优先供水 ,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可以实验暂时性供水步伐 ,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应当执行。

第四十二条  园林绿化、修建施工、冲厕、蹊径保洁、洗车、景观、装备冷却水等具备再生水使用条件的 ,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从事再生水谋划的单位 ,应当按期化验再生水水质 ,包管水质抵达国家相关使用标准。市水行政治理部分认真对再生水水质和水量的监视和检查。

再生水是指种种排水经处置惩罚后 ,抵达划定的水质标准 ,可在生涯、市政、情形等规模内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四十三条  单位用水实验妄想与定额相团结的用水治理方法。

第四十四条  用水单位行业定额执行国家或者省的标准 ,国家和省尚未制订用水定额的行业 ,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应当会同有关部分制订 ,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  用水定额在水量平衡测试确定的合理用水水平基础上体例 ,同时用水定额标准应当凭证用水需求的转变、手艺前进和经济生长的情形实时修订。

第四十六条  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应当制订水量平衡测试的实验步伐 ,并向社会宣布。

第四十七条  单位用水大户应当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向市水行政治理部分申请下一年度的用水妄想 ,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凭证行业定额在每年的第四序度审定单位用水大户下一年度的用水妄想 ,并宣布下一年度单位用水大户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单位用水大户超妄想、超定额用水实验分级累进加价制度。

凌驾妄想百分之五十(含)以下的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一点五倍征收;凌驾妄想百分之五十以上部分按标准水价的两倍征收。征收的超妄想用水加收部分(税后)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并上缴财务 ,实验专户治理 ,用于节水事情的开展。

第四十九条  单位用水大户首次年度用水妄想的审定由市水行政治理部分认真。

第五十条  单位用水大户需在年度内调解用水妄想的 ,应当向市水行政治理部分提出申请 ,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回复。

第五十一条  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应当实时掌握单位用水大户执行妄想用水的情形 ,对因装备陈腐、管网老化、治理不善等缘故原由造成超妄想用水的 ,应当下达书面通知 ,给予其合理的整脱限期 ,并指导其举行整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 ,遵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划定征收加价水费。

第五十二条  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应当会同有关部分制订节水型工艺、装备、用签字录 ,并按期向社会宣布。勉励单位用户和住民生涯用户接纳或者使用名录所列节水型工艺、装备、用具。

榨取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镌汰的手艺落伍、耗水量高的工艺、装备和产品。

第五十三条  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增强对供水、用水装备、设施、用具的治理、维修和保养 ,降低漏失率 ,供水设施的漏失率应抵达或者低于国家标准。

 

第六章  执法责任

 

第五十四条  供水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都会治理综合执法部分责令纠正 ,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 ,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责令休业整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 ,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依法给予处分: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切合国家划定标准的;

(二)私自阻止供水的;

(三)停水未推行通知义务的;

(四)未能凭证划定实时抢修供水设施故障的。

饮用水供水水质不切合国家划定标准的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划定予以处分。

第五十五条  用户应在供用水条约约定的缴费日期内足额缴纳水费 ,逾期不缴纳水费的 ,应当凭证约定支付违约金 ,经催缴后一连六十日仍不缴纳水费的 ,供水企业可以凭证国家划定的程序阻止供水。被阻止供水的用户按划定缴足水费和违约金后 ,供水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水。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 ,在爆发干旱、咸潮等突发事务时 ,不执行市水行政治理部分实验的暂时性供水步伐的 ,由都会治理综合执法部分责令其阻止违法行为 ,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 ,都会治理综合执法部分可通知供水企业阻止供水。

第五十七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 ,由都会治理综合执法部分责令阻止危害运动;造成损失的 ,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 ,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 ,私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辖档同接的 ,由都会治理综合执法部分责令其限期纠正 ,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造成损失的 ,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 ,私自移动、拆除、加装、迁装、改装、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 ,由都会治理综合执法部分责令限期纠正 ,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造成损失的 ,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 ,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都会治理综合执法部分可以通知供水企业阻止供水。损坏消防供水设施的 ,遵照有关执律例则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 ,违法使用消防用水的 ,依法予以处分 ,违法行为人还应向供水企业补交水费。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转供公共供水的 ,由都会治理综合执法部分责令限期纠正 ,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逾期不纠正的 ,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都会治理综合执法部分可以通知供水企业在一准时间内阻止供水。造成损失的 ,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分决议不平的 ,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三条  相关行政治理部分及其事情职员 ,在供水、用水和节水治理历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依法给予处分;组成犯法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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